排污费征收
1、排污申报登记;
2、排污申报核定;
3、计算排污费;
4、下达征收排污费通知书;
5、收缴排污费;
6、下达处罚决定;
7、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负责部门:吉林省环保局排污收费监督管理处 处长:赵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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