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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建设 |
| 关于做好迎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督查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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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机关各党支部、直属单位党委(党支部): 按照工作部署,近期,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来我厅督查调研指导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为认真做好迎接检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按照厅党组于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下发的《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动员部署、公开承诺、成果展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的五个环节,7月底前各单位必须完成动员部署、公开承诺二个环节。目前,进入第三个环节阶段。 二、各单位可参照厅直属机关党委制作的《承诺书》样式,结合本单位和党员个人的实际,在进一步完善工作职责、科研、学习等方面内容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统一格式。 三、资料准备要做到“六有”:活动有领导小组,工作有专人负责,动员部署有文字材料,会议内容有记录,阶段有工作总结,公开承诺有形式、仪式。 四、汇报材料内容要突出本单位的活动特点。 五、各单位要尽早确定参加座谈的人员,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六、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完成迎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对迎接这次检查工作不重视、准备工作不认真的单位,厅党组将按照《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对单位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省直工委《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创先争优活动第一次督查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 附件2:承诺书(参考样式)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关于做好迎接全省创先争优活动 第一次督查调研指导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总支: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创先争优活动部署要求,全面了解掌握全省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加大工作指导力度,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在市(州)县(市、区)和省直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搞好自查的基础上,组成督查调研指导组,对全省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督查调研指导。 一、主要内容 这次督查调研指导主要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增强争创活 动实效,加强基层组织进行,具体是以下7个方面: 1、创先争优活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督查调研指导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和吉组发[2010]5号文件精神情况;切实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督查指导情况;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落实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五个具体化”措施情况。 2、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情况。重点督查调研指导贯彻落实全省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和吉组发[2010]6号文件精神情况;明确落实服务民生工作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服务民生工作机构和组织网络情况,进一步深化基层党组织服务民生工作情况;了解掌握服务民生工作中遇到的组织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问题。 3、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情况。 4、典型选树宣传工作情况。指导研究建立党组织、党员先进典型库,形成具有吉林特色的梯次典型群体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5、创先争优活动联系点建立情况。重点了解掌握部门党组(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建立活动联系点,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等方面情况。 二、基本方法 采取省里督查与各部门自查相结合方法进行。省里督查调研指导主要采取以下8种方法进行: 1、听取汇报。听取所在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的情况汇报,重点是扎实推进活动的具体措施、典型做法和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建议等情况。 2、查阅资料。重点查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服务民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或具体方案等有关文件;查阅有关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文件;查阅领导小组会议讲话、主要领导对开展活动的有关批示;查阅领导小组成员深入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等相关记录和材料。 3、座谈询问。每个部门选择10名党员、干部和群众参加座谈会,采取由督查调研指导组提问的方式,了解落实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具体化”措施、基层党建工作、服务民生工作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4、随机访谈。督查调研指导组根据实际需要,分成3个访谈小组,与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15名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随机访谈,了解落实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具体化”措施、基层党建工作、服务民生工作等方面情况。 5、问卷调查。 6、实地核实。深入实地重点对落实“五个具体化”措施、服务民生、党组织和党员在抗洪抢险中发挥作用、典型树立宣传、各项规章制度建设等任务落实进行核实,情况差异较大的,及时督促落实和整改。 7、情况反馈。将督查调研指导情况及时向所在部门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反馈,肯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的成效,创造的典型经验做法,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 8、下发通报。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根据督查调研指导情况,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三、时间安排 考虑到救灾重建工作实际,这次省委督查调研指导组,从9月中旬至9月下旬对省直部门及所属基层单位进行督查调研指导。 四、有关要求 1、省直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研究制定各自的自查方案,组织人员搞好自查,并做好向督查调研指导组汇报的准备工作。 2、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调研指导,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学习好中央和省委有关创先争优活动的政策要求,吃透上情,摸清下情,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务实工作作风,做好迎接督查调研指导组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单位要把省委督查调研指导工作,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项重要程序,作为研究解决实际实际问题提升工作水平的过程。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本单位乃至省直机关的创先争优活动,树立省直机关“走在前,做表率”的良好形象。 附件2: 承 诺 书 (参考格式) 我是xxx,xxxx年x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为更好的履行岗位职责,发挥好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我承诺如下,并请大家认真监督。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遵守党的规定。 二、在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 三、自觉投入到各种艰难险重工作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五、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有关要求,廉洁自律,不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 六、树立终生学习意识,认真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做到不迟到、早退。 八、团结群众,自觉维护群众利益,履行好党组织与群众的“连心桥”的职责。 九、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十、正派做人,言行一致,遵守社会公德,虚心听取群众意见。 承 诺 人: 支部负责人: 二〇一〇年七月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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