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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划  
《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编制情况
2011-09-29 15:27:00 字体显示: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我厅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在去年完成规划文本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我厅积极协调环保部、省直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听取各部门、社会各界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对规划内容不断修改完善,重点对规划指标进行了核准,并与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等环境保护专项“十二五”规划及相关部门“十二五”规划进行了项目衔接,确保了编制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今年6月底,我厅已将《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送审稿)报至省发改委,由省发改委集中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下发全省执行。

在规划指标的设置上,规划统筹考虑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改善、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升等因素,确定了由环境质量、环境管理和能力建设3大方面共12项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

在重点任务的确定上,规划按照环境要素,从4个方面确定了水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在此基础上,又按照环境保护的各个领域确定了工业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环境保护、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6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在规划项目的选择上,根据上述10项重点任务,确定了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项目、环保自身能力与预警应急能力建设和环境风险防范等7类共352个项目,总投资2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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