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

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

一、环境状况

(一)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空气(质量评价采用国家标准的二级标准)

1997年,吉林省城市环境空气污染仍以尘污染占主导地位,冬春两季污染较重,采暖期重于非采暖期,主要城市煤烟型空气污染有所减轻。据监测,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吉、图们10个城市环境空气中总悬浮微粒年日均值范围219-54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43微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13微克/立方米,污染最重的是吉林市和延吉市,分别超标1.73倍和1.26倍。10城市空气中降尘年月均值范围13.70-42.74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24.07吨/平方公里.月,比上年减少了2.32吨/平方公里.月,污染较重的是通化市和延吉市,分别超标1.55倍和1.11倍。10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年日均值范围12-17微克/立方米,平均为35微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了7微克/立方米,超标城市为延吉市和吉林市。氮氧化物年日均值范围23-76微克/立方米,平均为4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持平,超标城市达60%。

1997年,全省城市降水PH值在3.91-9.42之间,酸雨和碱雨发生率分别为14.7%和1.4%,酸雨主要发生在图们市,碱雨发生在吉林市。。

1997年,全省主要江河、湖库的水质状况如下(江河水质

超标倍数按国家标准计算,湖库按二类标准计算):

第二松花江干流的主要污染物是油类和高锰酸盐指数。同上年相比,油类平均浓度增加0.01毫克/升,为0.08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减少1.30毫克/升,为5.32毫克/升。污染较重的“哨口”断面,油类高锰酸盐指数分别超标1.45倍和0.23倍。

图们江干流的主要污染物是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同上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增加6.28毫克/升,为23.34毫克/升;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增加4.42毫克/升,为13.08毫克/升。“河东”断面污染较重,其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的平均浓度分别超标7.51倍、6.37倍和1.50倍。

浑江干流的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挥发酚和高锰酸盐指数。同上年相比,油类平均浓度减少0.08毫克/升,为0.13毫克/升;挥发酚平均浓度减少0.007毫克/升,为0.011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减少0.56毫克/升,为9.80毫克/升。“七道江”断面污染最重,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生化需氧量分别超标4.00倍、2.96倍和1.55倍。

东辽河的主要污染物是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同上年相比,化学耗氧量平均浓度增加184.51毫克/升,为268.35毫克/升;生化需氧量平均浓度增加3.54毫克/升,为19.00毫克/升;挥发酚平均浓度增加0.013毫克/升,为0.022毫克/升。“气象站”断面污染最重,化学耗氧量、生化需氧量和挥发酚的平均浓度分别超标45.56倍、20.80倍和22.90倍。

伊通河的主要污染物是油类、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非离子氨。同上年相比,挥发酚平均浓度减少0.026毫克/升,为0.015毫克/升;油类平均浓度增加0.34毫克/升,为0.66毫克/升;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增加1.33毫克/升,为17.70毫克/升;非离子氨和挥发酚的排放浓度分别超标28.39倍、3.12倍、9.18倍和1.87倍。

长春南湖的主要污染物是总氮、总磷、化学耗氧量及非离子氨。同上年相比,总氮平均浓度增加2.23毫克/升,为7.68毫克/升、超标14.36倍;总磷平均浓度减少0.007毫克/升,为0.076毫克/升、超标2.02倍;化学耗氧量平均浓度为133.20毫克/升、超标8.88倍;非离子氨平均浓度增加0.0476毫克/升,为0.0752毫克/升、超标2.76倍。

松花湖的主要污染物是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同上年相比,高锰酸盐指数平均浓度减少2.36毫克/升,为5.46毫克/升、超标0.36倍;总磷平均浓度增加0.018毫克/升,为0.076毫克/升、超标2.04倍。

城市噪声

1997年,全省城市功能区噪声达标率在80%以上,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延吉白城等8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6分贝(A),比上年减少0.6分贝(A)。城市交通噪声超标路段百分比范围在5.05-63.49%,平均为47.41%。其中,长春市、吉林市和四平市均有50%路段超标。8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6.0分贝(A),比上年减少0.2分贝(A)。各城市按污染程度排列依次是四平市[59.2分贝(A)]、长春市[58.8分贝(A)]、辽源市[57.0分贝(A)]、吉林市[56.7分贝(A)]、延吉市[55.6分贝(A)]、白山市[54.2分贝(A)]、通化市[53.8分贝(A)]、白城市[52.7分贝(A)]。根据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分析,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是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声源构成分析,交通噪声和生活噪声是城市环境噪声主要来源,交通噪声污染强度居各类噪声之首,生活噪声分布范围最大,占58.87%,工业噪声和施工噪声仍占有相当比例。

(二)污染状况

废气

1997年全省共排放烟尘48.2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39.8万吨,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8.4万吨;共排放二氧化硫28.65万吨,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2.3万吨,生活及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为6.35万吨;共排放工业粉尘17.5万吨。全省工业废气排放量为3357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增长0.3%。工业废气排放量最大的行业是电力行业,占总排放量的42.2%,其次为非金属矿物制造业,占总排放量的13.8%。

废水

1997年,全省共排放废水COD50.9万吨,其中工业废水中COD排放量为25.86万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为25.04万吨。全省工业废水排放量为43129万吨,比上年减少1.4%。工业废水排放量最大的两个行业分别为化工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分别占总排放量的20.4%和18.3%。工业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

工业固体废物

1997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98万吨,比上年增加2.2%。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大的两个行业为电力行业及采掘业,分别占总产生量的34.5%及30.3%。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8.2万吨,比上年减少5.1%。工业固体废物历年累计贮存量为19208万吨,比上年增加3.4%。

污染事故

1997年,全省共发生污染事故14次,其中水污染事故3次,大气污染事故11次。污染事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9.8万元。

(三)生态环境状况

全省现有林地面积78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2.0%。

全省现有草原总面积295.9万公顷。

全省现实有耕地面积395.85万公顷,比上年增加0.53万公顷。水土流失面积为245.43万公顷。

全省农用化肥施用量(折纯)为107.6万吨,比上年增加0.5万吨;农药施用量为18383吨,比上年增加3841吨;农用塑料薄膜使用量为32476吨,比上年增加4032吨。

二、环境保护工作

1997年,全省以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为契机,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家第四次环保会议精神,环境保护工作稳步向前。

(一)召开全省第五次环境保护会议

1997年2月省政府主持召开的全省第五次环境保护会议总结了一个时期以来的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目标和任务做了全面部署。作为会议重要内容之一,下达了《吉林省人民政府第八批限期治理项目计划》和《吉林省工业企业2000年达标排放规划》,达标排放规划要求吉林省境内所有超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到2000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基本国策,确保世纪环保目标的实现,出台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二)全面启动《吉林省“蓝天.碧水.绿色”贯彻规划》和《吉

林省“九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省环保局会同省计委、省经贸委编制的《吉林省“蓝天.碧水.绿色”贯彻规划》经省政府常务会讨论通过,下发全省执行。该规划是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省的城市空气煤烟型污染、地面水有机物污染和生态破坏等突出环境问题而制定的跨世纪行动计划,共列入各类项目111个,总需投资158亿元。截止1997年底,已完成项目有10个,正在实施的项目有25个,落实资金12.2亿元,约占总投资的7.7%。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的《吉林省“九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要求各地到200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规定的指标内,为下一步按照环境功能编制控制排污总量奠定基础。有关控制指标已分解至主要污染源。

(三)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1997年,全省共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01项,对严重污染环境的40个企业、19个车间采取了关停并转及搬迁措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基本完成,已办理排放水污染物申报登记的企业达1786个。各级环保部门共审批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612项。建成投产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为97%,其中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执行率达100%

1997年,全省建成的各项污染防治设施共新增废水处理能力8.69万吨/日,新增废气处理能力296万标立方米/时,新增固体废物处理能力1.05万吨/年。全年工业废水处理量为41710万吨,比上年增加1.9%,处理率达77.2%。工业废气处理量为2686亿标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1%,处理率达8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处置量合计为872万吨,比上年减少3.1%,综合治理率为51.4%。

1997年,全省用于防治环境污染的直接投资共计3.92亿元,其中,用于工业污染治理为2.15亿元,用于建设项目环保工程为1.77亿元。

(四)保护生态环境

1997年,共完成造林面积6.3万公顷。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连续17年无重大森林火灾的可喜成绩。

1997年,全省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万公顷,累计治理达418.6万公顷。经国务院批准,吉林莫莫格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全省已成自然保护区35个,其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15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已达186.4万公顷,比上年增加3.7万公顷。

白山市、和龙市、天桥岭林业局、东辽县、德惠市、松原市扶余区、吉林市丰满区等7个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示范区和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成效显著。

(五)继续推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八届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签订的90%的环保指标和85%的污染防治项目得以完成或超标完成。经考核,9个市州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1993-1997年总成绩均超过900分(满分1000分),长春市和吉林市以965分的成绩并列第一名;1997年度9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成绩均超额完成了预定目标,长春市和吉林市分别以83.34分和78.97分的成绩列第一名和第二名。

(六)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1997年,全省共颁布了《吉林省责任保护区条例》、《吉林省东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办法》等6项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章。各级环保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1605件,处理来访1098批。省环保局会同省监察厅配合国家检查团对我省贯彻国务院决定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了各地关停“15小”情况,并对个别污染严重的没有很好执行环保法规的企业提出了批评和限期整改的要求,推动了各地政府、部门和企业对国务院《决定》地贯彻执行。

(七)依靠科技进步,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1997年,全省加大推广国家、省的环保最佳实用技术力度,加快环保科技成果转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卓有成效。召开了啤酒废水治理工作会议,在全省啤酒行业推广四平巴斯-金士百公司啤酒废水治理技术;公主岭黄龙公司玉米淀粉废水治理示范工程建设进展顺利;建设中的中小造纸厂废水治理示范工程将提供经济、技术合理可行的宝贵经验。

为建设我省经济新的增长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企业“两个根本性转变”,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的通知》,规范有关行业领域、市场和管理机制。全省正在形成以吉化集团环保公司等企业为骨干的环保产业,环保产业发展初具规模。

(八)加强环境保护的形成教育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全年共印发环保宣传品10万余份,播发环保新闻(专题)2000条、电视专题片30部,全省参与环境宣传的新闻单位已达300家。为抓好中小学生环境素质教育,开展了“环境教育示范校”评选活动。全省20000名各级领导干部在党校、干校受到环境教育。通过开展“四.二二”地球日和“六.五”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动员公众参与,提高了人民群众和各级领导干部的环境意识。

(九)环境保护利用外资工作取得新进展

我省利用第四批日元贷款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和总体环评通过预审,各子项目的立项审查均已完成。配合日方完成了SAPROF调查工作。

东北亚五国联合申请的、UNDP支持的图们江流域申请GEF项目工作进展顺利,战略行动计划已编制完成,国内项目工作组基本确立。

编制了《吉林省环境保护利用外资项目简介》合订本。


(发布人:admin)
 
     
 
 
  来  源:
发布时间:2003-06-10 10:54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admin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