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吉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1年,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及《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 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大力推动生态省建设,在巩固工业污染防治成果、加快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依法监督管理,有效地控制了污染物的排放总量,改善了重点城市和局部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 一、 水环境 2001年,全省江河湖库除少数源头区外仍不同程度地受到污染。大多水体距离国家规定的功能区标准尚有一定差距,一些江河城市段主要污染物超标数倍;生活污水的污染负荷呈上升趋势。全省江河以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和挥发酚等有机污染为主,湖库以高锰酸盐指数、总磷等有机污染为主。 (一)主要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对16条江河、8个湖库的监测结果,全省主要江河湖库Ⅱ类水质占8.7%,Ⅲ类水质占22.2%,Ⅳ类水质占32.1%,Ⅴ类水质占11.1%,劣Ⅴ类水质占25.9%。经综合分析,全省主要水域环境质量总体上较上年略有好转。 松花江干流的丰满监测断面、龙潭桥监测断面和松花江村监测断面为Ⅲ类水质,九站监测断面为Ⅴ类水质,其余各监测断面为Ⅳ类水质。与上年相比,松花江村监测断面和哨口监测断面水质有所好转,白山大桥监测断面水质有所下降,其余监测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图们江干流的南坪监测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余各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与上年相比,南坪监测断面水质好转,其余监测断面水质无明显变化。 浑江干流的河口监测断面为Ⅲ类水质,七道江监测断面和西村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五道江监测断面和弯弯川监测断面为Ⅴ类水质,民主监测断面为Ⅳ类水质。与上年相比,五道江监测断面和民主监测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弯弯川监测断面水质有所下降,其余各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东辽河干流的辽河源监测断面为Ⅲ类水质,其余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与上年相比,辽河源监测断面、拦河闸监测断面和城子上监测断面水质下降,其余各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伊通河的水厂小坝监测断面为Ⅳ类水质,杨家崴子大桥监测断面和靠山大桥监测断面为劣Ⅴ类水质。与上年相比,各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松花湖的辉发河口和沙石浒监测采样点为Ⅳ类水质,其余采样点为Ⅲ类水质。与上年相比,大丰满监测采样点水质好转,辉发河口监测采样点水质下降,其余监测采样点水质变化不大。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1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78894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35574万吨,比上年减少4.8%。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COD)的排放量为42万吨,比上年减少11.8%,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为15.9万吨 ,比上年减少26.7%。废水COD排放量的减少主要缘自个别排污大户,对全省水域环境质量的改善贡献不大。 (三)水污染防治 2001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废水治理项目77个,完成投资20453万元,竣工项目67个,新增设计处理能力3.75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23310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65.5%,与上年持平。 长春市西郊污水处理厂、长春市双阳污水处理厂、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公主岭市污水处理厂和梨树县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比较顺利,即将投入运行。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和吉林市污水处理厂预计于2002年底以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设。松原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已经启动。但全省已投入运行的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只有一座,而且仅仅是一级处理,我省生活污水的处理水平仍然很低。 二、空气环境 2001年,全省城市空气污染仍是以颗粒物为主的煤烟型污染。多数城市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日均值超标率维持较高水平,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 (一)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01年春夏季,全省出现了干旱少雨天气,冬季气温偏高,造成地表干燥,土质疏松,导致一些城市空气质量有所下降。但省会长春市的空气质量与往年相比有较大改善,空气中主要污染物的年均浓度达到了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空气质量在全国北方重点城市中处于前列。 2001年,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白城、松原、延吉9个城市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325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41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172--0.68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 , 比上年下降0.002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012--0.048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34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0.003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年均值范围为0.021--0.056毫克/立方米。全省主要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符合国家二级标准。 全省城市降水pH值范围在4.88--10.00之间,平均值为6.47(降水pH值小于或等于5.6为酸雨),酸雨主要发生在图们市,其降水pH平均值为5.52。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1年,全省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5万吨, 其中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9.1万吨,比上年减少5.4%;废气中烟尘排放总量为32.5万吨,其中工业废气烟尘排放量为24.2万吨,比上年减少14.5%;工业粉尘的排放量为12.1万吨,比上年减少2.4%。 (三)大气污染防治 2001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废气污染治理项目116个,投资12242.8万元,已竣工项目106个,新增废气处理能力402.8万标立米/时。工业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70.1%,烟尘排放达标率为71.9%,粉尘排放达标率为45.8%。到2001年底,全省已建烟尘控制区总面积达680.1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 14.1 平方公里;主要城市集中供热率平均为53.5% ,气化率平均为75.9%,分别比上年增加了1.6和3.5个百分点。 三、固体废物 2001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有所减轻,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日显突出。大多数城市垃圾处理水平较低,距离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要求差距很大,垃圾占地及垃圾围城现象十分严重。 (一)固体废物污染状况 2001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35万吨,比2000年增加1.9%,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3万吨,比2000年下降77.2%;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794.1万吨,比2000年增加15.4%;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5.28万吨,比上年减少75.7%。 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为575万吨。 (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2001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固体废物治理项目8个,投资2008.7万元,已竣工项目7个,新增固体废物处理能力4091吨/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851万吨,比2000年增加9.2%,综合利用率为50.7%。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37.7万吨,占总产生量的2.3%。 全省主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平均为63.0%,比上年增加2.1个百分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以简易填埋为主。 四、城市噪声 2001年,全省城市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扰民问题仍然比较严重,关于噪声污染的群众来信、来访占环境信访总数的40%。 (一)主要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2001年,长春、吉林、四平、辽源、通化、白山、松原、延吉、白城9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50.1--58.3分贝(A),平均为55.4分贝(A),比上年下降1.1分贝(A)。通化、四平和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低于55分贝(A),声环境质量较好。分析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噪声源,主要以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为主,分别占49.2%和24.7%。 9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范围为65.5--71.8分贝(A),平均为69.2分贝(A),比上年下降0.5分贝(A)。吉林市和延吉市平均等效声级超标,其它城市符合国家标准。 (二)噪声污染防治 到2001年底,全省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289 个,总面积达544.9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64.9平方公里。当年全省工业企业共安排噪声治理项目4个,投资101万元,竣工项目4个。 五、生态环境 (一)生态环境状况 全省土地面积为18.74万平方公里。全省从东到西自然形成东部森林生态区、中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区、中部平原生态区、西部草原生态区。其中,东部森林生态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38.7%,中东部低山丘陵生态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14%,中部平原生态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2.7%,西部草原生态区面积约占全省总面积的24.6%。 全省有林地面积为804.5万公顷,立木总蓄积量为8.5亿立方米。淡水总面积为64万公顷,水利资源蕴藏量为404.25亿立方米。 全省实有耕地面积为399.39万公顷,其中水田47.5万公顷,旱地351.89万公顷。在农业生产中,氮肥(折纯)使用总量为129.65万吨,磷肥使用总量为48.5万吨。 (二)生态环境保护 2001年,全省各地深入学习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进一步加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及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新批准辉南县进行省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使全省国家级和省级生态示范区总数达19个,总面积达850万公顷。省环保局组织专家对11个生态示范区试点单位的总体规划进行了论证,其中安图县等5个试点单位的总体规划已由当地人大颁布实施。长春市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的生态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国家环保总局领导的肯定和表扬。建设生态示范区,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全省自然保护区总数达29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4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193.5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0.3%。2001年,省政府新批准建立面积为88913公顷的吉林珲春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东北虎、远东豹及图们江下游湿地。向国家申报晋升2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并已通过国家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论证。省政府理顺了莫莫格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体制,启动了向海自然保护区的移民工程。 十年绿化美化吉林大地活动开局良好,全年共完成造林7.8万公顷,其中天保工程造林2.2万公顷,"三北"四期工程造林3.3万公顷,退耕还林2.3万公顷。全省共有1520.49万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4328.55万株,建义务植树基地1020 万亩。 生态草建设取得新成果,全年共完成生态草建设21353公顷,建设工程围栏31.6万延长米。百万亩荒漠变绿洲行动启动后,在国内外引起强烈反响,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收到捐款600余万元。 各地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其中《东辽河上游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编制完成。 六、推动生态省建设 进入21世纪,吉林省委、省政府面对来自国内外的各种机遇和挑战,在重新审视省情的基础上,从吉林省社会、经济、环境与发展的现实状况出发,提出了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的全新发展模式,做出了建设生态省的战略决策。《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于2001年4月28日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组织的专家论证,并经省委常委会议讨论通过,由省政府印发全省实施。省九届人大27次常委会审议并通过了《吉林省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做出了进行生态省建设的决定。吉林省生态省建设规划期为30年,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启动期(2001--2005年),目标是确立吉林省绿色品牌大省形象;第二阶段为发展期(2006--2015年),目标是树立吉林省绿色产业大省形象;第三阶段为提高期(2016--2030年),目标是展现吉林省绿色经济强省形象。环境保护在生态省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吉林省生态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已经编制完成,具体提出了生态省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质量改善的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规划了未来30年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生态省建设一期项目已经启动。 七、环境法制与环境管理 全省新颁布《吉林省放射性废物收贮、处理办法》等环境保护地方性行政规章3件,颁布地方性环境标准2项。2001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和省政府有关部门坚持实行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正确处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各级政府开展了对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重点查处新、改、扩建项目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造成严重后果,未达标企业擅自恢复生产造成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违反规定在自然保护区擅自进行开发建设等环境违法案件。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活动中,全省环保系统共计出动检查人员11070人次,检查企业4697户,立案查处了221户,已结案184户。 2001年初,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市、州政府完成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一控双达标"任务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查阅了"一控双达标"工作资料和档案,现场抽查了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及重点排污企业。检查结果表明,全省九个市州基本完成了 "一控双达标"工作任务。 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顺利实施,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签定的80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中,已有54项通过治理、关停或转产实现了达标排放。各级环保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落实国家关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推行清洁生产工艺的要求,全年建设项目的环评执行率达到97%。放射性污染源申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全省放射源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妥善处理了两起放射污染事故,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表扬。 2001年,全省重点整治了城市露天烧烤及洗浴业污染扰民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加强了中高考期间对环境噪声的管理。全年各级环保机关共接待群众来访6107批次,当年处理6026批次;受理群众来信11054封,当年处理11050封;办理人大建议57件;办理政协提案75件。 八、环境保护投资 2001年,全省环境保护投资共计469752万元。其中,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为1243万元,污染源治理投资为68111万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400398万元。 九、环境保护基础工作 环境保护科技支撑能力得到加强。制定了《吉林省环境科技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产品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全省从事环境科技的人员总数为643人,完成环境科研课题40项。全年新认定环保产品18项,评定环保重点实用技术13项,推荐国家级重点实用技术6项。规范并加强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全省已完成认证的单位有7个,正在开展认证的单位有8个。全省环保产业单位总数为393家,年产值22.3亿元。 环境宣传教育富有成效。在全省组织开展了环境警示教育,引起较大反响,增强了公众的环境意识,促进了环境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 环境监测得到加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充实完善二级站,重点强化三级站,有特点地建设四级站"的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原则。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统一部署,分别在松花江干流松花江村断面、嫩江白沙滩断面建成了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实现自动向国家传输水质监测数据。长春市顺利实现了城市空气质量的每日预报。 环境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日益扩大。中日合作开展了吉林省松花湖富营养化的调查研究;日元贷款项目、联合国全球环境基金赠款的图们江战略行动计划项目、与意大利合作的可持续农业项目、与美国合作的可持续社区项目、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吉林省人民政府共同实施的中国吉林现代化生物质能源项目进展顺利。 经省政府同意,《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五”规划》于2001年5月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省环保局联合印发全省各市、州贯彻执行。 注:1.在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中,依据地表水使用目的和保护目标将其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 Ⅱ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保护区、鱼虾产卵场等; Ⅲ类 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一般鱼类保护区和游泳区; Ⅳ类 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 Ⅴ类 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2.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用强氧化剂处理水样时所消耗氧化剂的量。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 3.生化需氧量(BOD),是指在规定条件下,微生物分解存在水中的某些可氧化物质、特别是有机物所进行的生物化学过程中消耗溶解氧的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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