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吉林省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一、水环境 全省江河以有机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和石油类。湖库的主要污染物为总磷和总氮。 (一)主要水域环境质量状况 根据对全省15条主要江河的62个断面和8个主要湖库的18个采样点监测结果,Ⅱ类水质占7.5%,Ⅲ类水质占30.0%,Ⅳ类水质占26.3%,Ⅴ类水质占15.0%,劣Ⅴ类水质占21.2%。Ⅱ类和Ⅲ类水质共占37.5%,比上年增加6.6个百分点;Ⅳ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共占62.5%,比上年降低6.6个百分点。 松花江干流各监测断面Ⅲ类水质占58.3%、Ⅳ类水质占33.3%、Ⅴ类水质占8.4%。与上年相比,白山大桥、哨口、白旗和畜牧场4个监测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其余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图们江干流各监测断面Ⅳ类水质占50.0%、Ⅴ类水质占25.0%、劣Ⅴ类水质占25.0%。与上年相比,南坪监测断面水质有所下降,河东和圈河2个监测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图们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浑江干流各监测断面Ⅲ类水质占16.7%、Ⅴ类水质占50.0%、劣Ⅴ类水质占33.3%。与上年相比,民主监测断面水质有所下降,其余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东辽河干流各监测断面Ⅱ类水质、Ⅳ类水质、Ⅴ类水质分别占14.3%,劣Ⅴ类水质占57.1%。与上年相比,辽河源、拦河闸和城子上3个监测断面水质有所好转,其余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伊通河各监测断面Ⅳ类水质占33.3%、劣Ⅴ类水质占66.7%。与上年相比,各监测断面水质变化不大。 (二)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2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85325万吨,比上年增长8.15%。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为34783万吨,比上年减少2.22%;生活污水排放量为50542万吨,比上年增长16.67%。废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35.68万吨,比上年减少15.05%,其中工业废水COD排放量为11.70万吨 ,比上年减少26.18%;生活污水COD排放量为23.98万吨,比上年减少4.68%。 (三)水污染防治 2002年,全省工业企业重点实施水污染治理项目69个,完成投资15165万元,竣工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能力33.87万吨/日。工业废水排放达标量为26782万吨,达标率为77%,比上年提高11.5个百分点。 松花江和辽河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顺利。长春市西郊、长春市双阳区、辽源市、公主岭市、梨树县等5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相继建成,城市生活废水污染上升的趋势得到初步控制。 二、大气环境 2002年,全省城市空气污染仍是以颗粒物为主的大气煤烟型污染。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三级标准和低于三级标准的分别占22.2 %、11.1%和66.7%。酸雨主要出现在东部地区。 (一)主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2002年,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中总悬浮颗粒物平均浓度为0.30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减少0.017毫克/立方米,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为0.178-0.43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0.036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02毫克/立方米, 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为0.009-0.055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平均浓度为0.039毫克/立方米,比上年增加0.005毫克/立方米, 各城市年均浓度范围为0.023-0.064毫克/立方米。9个城市空气中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年均浓度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2002年,全省城市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5.01-7.45,平均为6.37。pH年均值低于5.6的城市占13.0%,在5.6-7.0之间的占60.9%,高于7.0的占26.1%。延吉市、图们市和珲春市降水pH年均值小于5.6,酸雨发生率高峰值集中在夏秋两季。 吉林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比例 (二)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2002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26.55万吨,比上年减少0.19%, 其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8.72万吨,比上年减少1.82%。烟尘排放总量为30.30万吨,比上年减少6.74%,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22.76万吨,比上年减少6.11%。工业粉尘排放量为10.18万吨,比上年减少15.83%。 (三)大气污染防治 2002年,全省工业企业重点实施废气污染治理项目126个,投资33338万元,竣工项目新增废气处理能力290.22万标立方米/时。工业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为71.78%,比上年提高1.73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78.15%,比上年提高6.25个百分点;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为57.67%,比上年提高11.85个百分点。 三、城市声环境 2002年,全省 9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5-58.1分贝(A),平均为55.4分贝(A),与上年持平。在环境噪声源中,生活噪声占49.43%,交通噪声占24.34%,工业噪声占9.18%,施工噪声占3.03%,其它噪声占14.02%。 9个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7.2-70.6分贝(A),平均为68.8分贝(A),比上年减少0.4分贝(A)。吉林市平均等效声级超过70分贝(A),属中度污染;长春、通化、四平、辽源、白城、延吉、白山、松原市属轻度污染。 全省已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350个,总面积634平方公里,比上年增长16.4%。 四、辐射环境 2002年,全省辐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各地区环境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未见异常,松花江、伊通河等国控监测断面地表水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全省土壤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保持在吉林省天然本底水平。 吉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库区陆地γ辐射剂量率、地表水及地下水中放射性核素浓度、土壤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正常本底值范围内。 根据对全省127家重点污染源单位的监测结果,全省核技术应用没有对环境造成影响。对个别存在隐患的污染源单位,已及时提出整改和清除隐患,避免发生污染事故。 五、固体废物 2002年,全省工业固体废物污染总体呈下降趋势,生活垃圾污染日显突出。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631万吨,比上年减少0.24%,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为7.2万吨,比上年增长67.2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为0.6万吨,比上年减少88.6%。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为793.5万吨,比上年减少0.08%。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为679.1万吨,比上年增长18.1%。 全省新增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1252吨/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846.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0.8%,比上年提高0.09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为28.45万吨,比上年减少24.6%。 2002年,长春市北郊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成并投入运行,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300吨/日。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率为80.4%。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主要是简易填埋,距离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要求差距较大。 六、生态省建设 2002年是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启动阶段的第二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生态省建设起步扎实、进展顺利、开局良好,启动阶段的各项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围绕启动阶段“初步建立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基本框架,确立吉林省绿色品牌大省形象”的奋斗目标,全省正在实施以生态经济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20项工程和60个优先项目,2002年完成投资110亿元,占年度计划的101.5%。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全省重点培育和发展了一批绿色名牌产品,有165个绿色名牌产品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审定,有66个有机食品通过了国际有关组织审定,有6个企业的20种产品获得国家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有30个单位完成了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促进了全省绿色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 以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优先项目计划为支撑,部门规划、生态市州规划和生态经济城市规划为依托的生态省建设规划体系已基本形成。2002年,全省9个生态市州和23个生态经济城市规划已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论证。 以建设生态省和发展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全面展开。生态省建设中小学教材已正式出版发行,进入课堂,《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公民教育读本》已完成编审。举办了“建设中的生态省”科普巡回展览,开展了“白山松水、生态吉林”全国十家省市电视台大型电视易地采访活动,拍摄了20集大型生态省建设系列宣传片《生态吉林》,举办了“绿色畅想”文艺演出活动,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七、生态环境保护 2002年,全省积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加速生态示范区建设,强化自然保护区管理,重点实施了一批生态建设工程,生态环境保护取得可喜进展。 全省共有生态示范区19个,其中国家级10个,省级9个,总面积为940.5万公顷。所有生态示范区已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和论证工作,正按规划组织实施。 全省自然保护区已达32个,总面积为217万公顷,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1.6%。龙井天佛指山自然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在通榆、汪清、靖宇新建3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晋升通化哈泥河自然保护区、敦化雁鸣湖自然保护区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西部生态经济区盐碱地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草)、生态草建设等生态环境恢复与建设工程取得明显成效,共治理盐碱化草原297万亩,西部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控制。长白山天然林保护工程、“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中部黑土地保护工程正在实施。 八、环境法制与环境管理 进一步加强环境法制建设,颁布了《吉林省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全省共实施环境行政处罚1349起。重点查处了各类自然保护区内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对中小型建设项目环境审批执行情况和放射环境管理进行了专项整治。开展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遏制污染反弹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2600余户,立案358件,着重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加强了现场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全省污染防治设施运转率达到85%。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上届政府(1998-2002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推动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省建设新形势,制定了本届政府(2003-2007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方案。为落实国家“十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省政府下达了《吉林省“十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明确了各市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制定了《吉林省环境信访管理办法》。全省有40个市县开通了“12369”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7041批次,处理6873批次;受理群众来信11629件,处理11539件。 九、环境保护投资 2002年,全省环境保护投资共计470845万元,比上年增长0.23%。其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为388065万元,污染源治理投资为76320万元,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投资为6460万元。 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 全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得到加强,主要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和预报工作稳步推进。主要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评价与月报工作进展顺利。 全省已有55个环境监理机构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标准,达标率为80%。开展了全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 建成了吉林省生态环境数据库及查询系统,形成了《吉林省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报告》、《吉林省外来入侵物种调查报告》、《吉林省西部地区草原退化调查报告》、《吉林省湿地生态环境调查报告》、《吉林省天然林生态调查报告》等生态调查成果。
(发布人: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