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拟命名的“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的公示  
 

  2008年2月29日,国家环保总局局长专题会审议通过了拟命名的“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吉林省环保局现对我省拟命名的“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和“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在吉林省环保局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08年3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

  二、公示期间,吉林省环保局接受反映对拟命名地区环境保护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

  电话:(0431)88906275

  传真:(0431)82719168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副54号邮编:100051

  电子邮件:jl_shengtai@126.com

  三、拟命名的“第七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  吉林省通化市石道河镇

  四、拟命名的“第一批国家级生态村”  吉林省安图县红旗村

(发布人: 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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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03-19 10:04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 环保局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