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经济开发区于2005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2006年通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第六批审核。规划总面积16.2km2,其中机械制造产业园区(自安片区)面积为5.88km2、冶金建材产业园区面积为6.82km2(桃园片区面积1.24km2、张家和长胜片区面积5.58km2)、有机产品产业园区(湾湾川片区)面积为3.5km2。
一、开发区选址
(1)机械食品产业园区
位于哈泥河两岸,用地平缓,中间的三角形高地为总体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景观条件良好。已建设用地较多,主要沿对外交通两侧分布。通梅一级公路、通五一级公路、梅集铁路从三角形高地边缘穿过,对外交通方便。沿江地势较低,百年一遇洪水淹没线以下。紧邻城市水源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自安山城。
(2)冶金建材产业园区
A:张家片场地分析
张家位于江东区,梅集铁路两侧,紧邻二道江区。地势由山顶向浑江呈台地式倾斜,沿江地带坡度平缓。各种用地布局混乱,相互干扰大。铁路从基地中部穿过,垂直铁路方向交通不便;道路网不成系统,城市的纵向交通不顺畅。
B:桃园片场地分析
桃园位于浑江右岸,紧邻二道江区。基地地势从通五一级公路向浑江倾斜,与通五一级公路高差较大,坡度整体平缓。基地内以农田为主,已建设用地主要沿通五一级公路南侧、靠近通钢的地段分布,现状相对简单。201国道从基地北侧穿过,对外交通比较方便。沿江用地在洪水淹没线以下。
(3)有机产品产业园区
浑江下游与山体之间形成的拗陷带半岛湾湾川中,园区北、西、南三侧为浑江,东侧为丘陵。可建设用地主要分布在湾湾川半岛,但受高压走廊、河流分割,用地破碎;除少量湾湾川围子屯居民外,其余大部分为未建设用地。湾湾川半岛因采砂造成用地标高低于浑江水面,存在防洪问题。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环境空气
区域内TSP、SO2、NO2无超标现象出现,三种指标的监测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要求,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2)水环境
哈泥河水质现状较好,符合地表水Ⅲ类功能要求;受通化市区污水影响,浑江通化市区下游河段水质均超过地表水Ⅲ类功能要求,湾湾川下游地表水不能满足Ⅴ类功能要求,主要超标污染物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石油类、挥发酚;蝲蛄河受快大茂镇污水影响不能满足地表水Ⅳ类功能要求,氨氮和挥发酚均超标。区域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质要求。
(3)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昼间、夜间噪声均低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2类标准;交通噪声满足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94号道路两侧噪声标准要求。
(4)土壤
区域土壤中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较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三、污染源现状调查
(1)废水污染源
现有6家企业污水直排,主要为生活污水;其余已建及拟建企业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经过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现有企业废水排放量约132.10万m3/a,主要污染物CODcr排放量为90.41t/a,BOD5为25.2t/a,SS为78.61t/a,氨氮为18.16t/a。主要废水污染源为华润啤酒厂、市啤酒厂、市葡萄厂,废水以有机物污染为主,必须重视和加强污水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气污染源
主要为燃煤锅炉,属煤烟型污染,区内无工业炉窑废气污染源。区内现有19台锅炉,锅炉总装机容量为70.6t/h,年燃煤量约16680t/a,烟尘排放量15.53t/a,SO2排放量77.60t/a。用煤较多的是市啤酒厂、利民药业。除市葡萄酒厂废气超标外,其余均达标。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啤酒糟、锅炉燃煤炉渣、生活垃圾、中药药渣、金属边角料,其中啤酒糟97000t/a,外卖作为饲料;炉渣年产生量约为5447t/a,用于制砖等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87.5t/a,送指定地点处置;药渣产生量约为110t/a,回用于生产有机肥、食用菌及能源饼等;金属边角料100t/a,外卖。
四、环境影响预测
(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
D类稳定度、有风条件、锅炉大气污染物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物落地浓度较小,远低于国家二级标准。烟尘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0mg/m3,SO2最大落地浓度分别为0.0101mg/m3,最大落地浓度出现在烟囱主导风向下风向1332m处,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区内工艺废气主要有冶金建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有机溶剂。
(2)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
机械食品产业园区废水经集中处理达标排入哈泥河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有所增加,但仍低于标准值,说明开发区废水排放对哈泥河的水质影响较小。
开发区机械食品和冶金建材产业园区废水经处理达标排入浑江后,浑江通化市区段、枯水期、近期和远期COD和氨氮预测浓度分别为10.35-10.38mg/L、2.33-2.39mg/L,较现状值最高增加0.15mg/L、0.08mg/L,不改变浑江现状;三个园区废水全部排入浑江后,会增加浑江下游水体负荷,但在污水处理厂均能正常运转情况下,开发区达标废水近期、远期对浑江下游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
开发区规划近、远期给水水源均为地表水不开采地下水,保护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开发区开发建设可以完善区内排水系统,有利于改善区域地下水水质。
(4)声环境影响预测
企业厂界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2类标准要求,各园区规划企业与居民安置小区之间设置一定宽度的隔离带,可确保区域声环境质量达标。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规划开发区内生活垃圾统一送至通化市长流垃圾处理场。工业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进行资源化和无害化预处理,尽量综合利用。污泥经脱水处理后安全填埋。
(6)生态环境影响
开发区的建设虽然加快现有农村城市化进程,但将使原有农业生态系统完全转变为城市生态系统,农田将逐渐消失,对当地农业经济造成一定影响。施工期水土流失量可达4.05万t/a,但影响是暂时的。
(7)社会环境影响
开发区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区域经济整体发展实力,对于通化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全面改善投资环境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
(8)环境风险影响
规划机械食品产业园区的功能布局是在自安北区的西北侧划分出24hm2的食品产业园区,其余为机械制造产业园区。由于机械加工易产生工艺粉尘、挥发性气体,在未达标排放情况下,会对相临的食品加工行业产生潜在污染或影响食品卫生的风险,必须高度重视风险防范。
五、规划合理性
(1)规划目标与总体规划的协调性
通化市经济开发区依托长白山药物、吉林省最大的钢铁企业通钢、葡萄酒和长白山山珍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形成产业基础雄厚的冶金机械、生物医药、有机产品等主要支柱产业,完成开发区道路、通电、通邮和给排水工程等“七通一平”。
(2)规划布局合理性
开发区功能布局服从于区域整体的功能结构关系,并与其他地区之间保持相互直辖市,注重与周边片区建设的协调统一,使其成为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从保护和营造生态环境的角度,尊重通化市山地城市的自然环境,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合理分配空间,整合用地结构。
六、环境基础设施
(1)污水集中处理厂
规划机械食品产业园区和有机产品产业园区自建污水集中处理厂,冶金建材产业园区废水进入通化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建议采用LBL三级物理化学法属于积木式组合设备,可一次规划分批建设。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三级标准方可进污水厂。
机械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在哈泥河下游左岸,距离哈泥河与浑江的汇入口约1km。如果将污水处理厂的排污管线延长1km,不仅能够保护哈泥河不受开发区建设影响,而且不会影响浑江地表水质。建议不考虑其他园区前提下,机械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规模近期为2万m3/d,远期可根据园区污水排放量考虑扩建。
有机产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选址未定,建议选址在浑江湾湾川段的下游,排污口设在浑江的左岸。有机产品产业园区远期排水量约0.7万m3/d,远期排水量约0.8万m3/d。建议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万m3/d。
(2)集中供热锅炉房
机械食品、有机产品产业园区集中供热锅炉房规模分别为4台29MW。机械食品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已通过评审,位于园区的东中部,管网敷设长度3.5km;有机产品产业园区集中供热工程拟在园区南侧;冶金建材产业园区由二道江区热电厂供应,该园区基础设施的环评已通过评审。建议采用自激脱硫除尘器。
(3)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通化市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长流,其规模及容量能够满足通化市区及开发区的固体废物处理需求,该工程现已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行。
七、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采取网站公开信息、问卷调查、咨询等多种方式,涉及了社会各个文化层次,代表了社会不同方面人员的反映,具有全面性、真实性和较好的代表性。通过调查结果汇总,绝大多数公众对开发区建设表示支持,认为开发区建设能给当地群众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并且将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推动作用,同时非常关注本地区的发展规划、环境现状、各项目工程实施所带来的环境影响及建议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从不同角度对规划实施可能产生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八、评价结论
综上所述,通化经济开发区地跨通化市区,规划范围广,其建设符合通化市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要求,产业结构基本合理,针对区域开发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均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可实现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的“双达标”,在采取点源治理与区域污染集中防治措施后,开发区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基本做到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综合效益显著,能够被公众所认同,所以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通化经济开发区区域开发活动可行。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意见,包括对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以及其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想法和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采取向公告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及电话反馈等多种方式,发表对规划环评工作的意见,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征询意见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8日前,请将您对本项目的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电话:0435-3647377
联系人:乔彩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吉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址:长春市红旗街1547号
邮编:130012
电话、传真:0431-85953341
Email:guanlishi@126.com
(发布人: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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