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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行动 |
| 孙铁厅长在2010年执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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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环境执法 提高落实能力 全面推进环境监察及应急工作再上新台阶 —在2010年全省环境执法暨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孙 铁 (2010年3月5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回顾2009年全省环境执法、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安排部署2010年工作任务。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09年工作回顾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省环保系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克服金融危机影响带来的重重困难,充分发挥环保部门的职能作用,强化环境执法,维护环境安全,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 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各级政府及环保部门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分两个阶段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省共出动人员5.81万人次,检查企业1.4万余户次,限期整改450户,停产治理50户,取缔关闭77户,挂牌督办25户,对135户企业实施了行政处罚,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环境热点和难点问题。各地环保部门强化对环保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组织开展了全省饮用水源后督察行动。取缔关闭一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6个、二级保护区内排污口10个,整治二级保护区内排污企业7个,实现了全省一级保护区无排污口,二级保护区无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建设项目的目标。二是开展了全省限制“两高一资”和淘汰落后产能的监督检查。立案查处企业36户,取缔关闭51户,拆除落后生产线14条,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三是强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省厅多次组织力量,对辽源、四平等地污水处理厂进行明察暗访,向四平市政府发了工作意见函,促进了问题的整改。同时,还组织开展了垃圾填埋场、钢铁行业、涉砷行业及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查与集中整治工作。我省环保专项行动得到国家九部委环保专项行动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重点流域集中整治取得明显进展。在抓好松花江、辽河流域干流防治的同时,将饮马河、伊通河、辉发河、条子河、招苏台河等5条重要支流违法排污集中整治作为全年执法工作的重中之重。省厅组织力量开展执法检查,对典型环境违法企业实行挂牌督办,每月对水质进行一次监测数据及污染原因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了对重点环境违法企业约谈机制,与东北电力监管局联合采取强制断电等措施。各地环保部门建立了以属地为主的流域监管责任区制度,开展了污染源排查,建立了档案,加大了对重点污染源的日常监管。省厅与长春市环保局多次联合对伊通河重点污染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加强了对环境违法企业的监管。通过集中整治,5条重要支流监测断面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与2008年同期相比有所下降,松花江干流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Ⅲ类,水质明显改善。辽河流域招苏台河两家子断面、条子河义和断面化学需养量、氨氮浓度都有所下降。全国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情况专报》以《吉林省加大重点流域整治力度,松花江主要支流水质明显改善》为标题,专刊介绍了我省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我省在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工作经验,得到周生贤部长的高度评价。 《规划》项目建设和减排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各地环境监察部门加强对《规划》项目现场检查,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省厅连续24周调度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跟踪督办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联合监察厅对10个进展缓慢的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督办,明确任务时限,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进管理减排,对部分企业设施运转不正常、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分别采取了行政处罚、限期治理等措施。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凡涉及减排和重点流域规划项目,提前介入,缩短审批周期,及时验收了9个污水处理厂、14个工业点源治理项目,形成新的减排能力,为减排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了基础。 环境应急基础工作不断加强。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吉林市环保局建立了环境应急指挥机构,健全了以环境应急处置规程、风险监控、安全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吉化集团等重点企业建立了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开展了以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尾矿库等为重点的风险源排查与整治工作,排查企业727户,尾矿库131座,排查出环境风险隐患61处,建立了全省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库。组织建立了环境应急管理专家库。妥善处置了康乃尔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吉林博大生化有限公司等环境污染问题。省环境监察总队及白山、延边、通化等地监察人员快速反应、不怕艰辛,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连续作战,全程保障,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朝核”突发事件,得到环保部的表彰和省政府肯定。全省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我省在2009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工作经验。 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吉林、松原、四平、白城、延边州等地高度重视建设项目现场监管,实行了建设项目审批和验收分开,提高了建设项目施工期现场监管、环保试生产批准和竣工环保验收“三同时”监管能力。对未按环评要求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未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严重危害群众环境权益的项目坚决予以退件处理,责令整改。2009年,省厅批准试运行项目77项,退件11项,验收批准109项,退件15项。 群众的环境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各级环保部门认真落实信访工作有关制度,重点信访案件领导亲自接待处理,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具体研究解决的措施办法,妥善解决了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环境权益。松原、白山、延边州环保局把环境信访作为重点任务来抓,坚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措施具体,越级访、重复访数量较往年有明显下降。辽源市环保局把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放在首位,较好地解决了建筑施工噪声扰民问题。2009年,全省各地共受理群众来信4236 封,接待群众来访706批3349人次,办结率为92%。其中省厅直接受理环境信访247件,结案率97%,全部在规定时限内给予答复。省厅被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排污费征收实现了新突破。各级环境监察机构克服金融危机等带来的不利影响,依法严格排污费申报核定,组织开展稽查,强化排污费缴库工作。对缴费重点难点企业逐户调查,逐户做工作,逐户落实,全年排污费征收3.7亿元,比2008年增长6.8%,再创新高。长春、吉林实现收费1.25亿元和6165万元,收费总额位居各市州前列。四平市增收759万元,达到2576万元,增幅41.8%。通化市环保局在当地经济下滑明显,通钢等主要骨干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的情况下,克服困难,实现了排污收费新的增长。磐石市征收1050万元,全省县市中第一个实现收费额过千万。前郭、公主岭、珲春等地也分别达到743万元、711万元和635万元,位居县市级前列。 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取得新进展。长春、吉林、白山、延边、白城等地完成了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建设,长春市已与国家联网,其他地区也建成了简易的监控平台。在各级环保部门的大力推动下,有205户重点排污企业安装了228套在线监测装置,有115户国控重点污染企业与国家实现了联网运行,93户实现了数据传输,83户历史数据交换稳定率达到国家规定的75%以上,落实了国家对在线监测设施建设的有关要求。 环境监察队伍建设水平有较大提高。与省监察厅联合举办了“全省环境执法监察培训班”。开展了市州环境监察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组织了全省环境监察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实现了持证上岗。对3个县市环保部门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4个县市环保部门发生的乱收费、挪用排污费案件在全系统进行了通报。强化了行政执法权、排污收费权等廉政建设的监督,实行行政处罚立案和调查、处罚分开,排污费核定和收费、稽查分开,重大敏感项目验收、行政处罚等上会集体讨论决定,有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过去的一年,全省环境执法及应急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省环境监察系统及应急机构的同志上下一心,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努力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省厅对大家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虽然我省执法及应急管理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超标排放工业企业仍占有一定比重,偷排偷放现象时有发生。执法不严,环境监管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执法监察队伍素质不齐,个别执法人员执法不规范、不文明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协商收费、人情收费等现象还未得到有效解决。环境应急机构建设还不够健全。环境执法及应急管理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入研究,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最后一年,也是谋划好“十二五”规划关键的一年,环境执法及环境应急管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环境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加大环境监管与执法力度,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着力推进环境应急防控体系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一是要通过加强环境监管,推动高耗能、高污染及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对存在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的行业要加大检查力度,坚决取缔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落后产能企业,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二是严格对造纸、粮食加工、水泥、钢铁、火电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现场检查,严格对钢铁、火电行业脱硫装置建设、设施运行的监管,造纸行业必须达到新标准排放要求。对超标、超总量排污企业依法采取挂牌督办、限期治理等措施,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率,力争主要污染物COD 、SO2减排监察系数达到1.8和1.0。三是要加强与当地建设、发改、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加大对重点流域规划建设项目督查督办力度,保证规划中所有工业污染治理项目4月底前全部完工;所有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在6月底前投入试运行;区域污染防治项目10月底前全部完工。从3月1日开始,省厅已对规划项目完成情况恢复实行周调度制度,请各地做好配合。 (二)深入扎实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今年环保专项行动将分两个阶段进行。从3月初至5月底,开展第一阶段环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继续深化环保专项行动。第一阶段环保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三项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重点流域及重要支流专项整治行动。省厅决定在去年工作成效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将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及重要支流专项整治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任务来抓。各地要认真组织,建立完善流域监管责任区制度,掌握辖区污染物排放情况,积极开展对不达标企业的集中整治。长春市要全面开展辖区伊通河综合治理,四平市要强化对条子河、招苏台河的整治,加强对出省界断面水质的控制,确保达到规划目标要求。其他流域地区也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努力使各流域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二是集中开展重金属行业专项检查与整治。从去年10月以来各地开展重金属企业污染排查的情况看问题不少,基础还很薄弱,务必引起各地高度重视。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严密组织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为下一步污染防治奠定基础。三是组织开展后督察行动。各地要对2008年以来省以上转办信访、被行政处罚及严重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进行自查,巩固执法成果。省厅将对重点案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后督查。 (三)全面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各地要对本辖区环境风险源开展一次全面调查,进一步分级、分类建立健全风险源动态档案。健全和完善应急组织、应急预案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重点企业三级污染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支撑的环境应急指挥系统,抓紧完善各市(州)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要把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放在应急管理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环境应急处置五个“第一时间”的要求,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把危害降到最低限度。省厅将在吉林市召开全省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并组织一次系统的应急演练。下半年,省厅还将会同松原市环保局、吉林油田开展一次针对石油污染环境应急演练。各地也要针对辖区内重点风险源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四)严格建设项目“三同时”全过程监管。继续实施环评审批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全程监管分开,进一步加大建设项目现场监管力度,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重点流域、重点污染源驻厂监督员制度,实现管理关口前移,实行专人包保,把监管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严肃查处未批先建、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投产等环境违法行为。各地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监管,严格执法,敢于执法,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 (五)继续做好排污费征收及稽查工作。一是严把排污申报审核关。组织开展全省排污收费交叉互审,促进排污费科学核定,公开透明。二是完善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公开核定及征收的依据和程序,推动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的使用。三是开展对重点企业排污费稽查工作。按照我省COD 、SO2排放总量计算,有相当部分企业未实现足额收缴,征收比例还比较低,仍有较大空间。省厅将按照环保部的要求,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开展稽查,对逾期未足额核定征收的排污费,省厅将直接征缴并上缴省财政,各地也要组织对本地重点企业开展稽查。松原、四平、白城要针对油田排污费征收开展专项稽查行动。除白城、辽源两市外,其他地区上半年必须出台“三产”排污量核算办法,依法扩大征收范围。2010年全省排污费征收额度要保持在2009年水平。 (六)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全省生态环境数据库。积极推动中央农村环保资金“以奖促治”乡镇率先开展农村环境监察试点工作,省厅将对4个生态监察试点城市进行验收。二是加大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组织开展全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专项执法检查。探索建立生态破坏补偿机制,监督违法主体落实生态恢复工程。三是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现场执法。严格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防止落后产能及重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加强对面源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和农村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水源保护区等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点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七)切实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从保稳定、惠民生的高度出发,积极主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心全意做好环境信访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领导负责、案件包保等制度。要将上级批转、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环境违法案件作为重点,认真调查,依法查处,彻底解决。二是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侵害并引发群众信访上访的问题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把工作的重心前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三是层层落实责任制。各级信访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感,认真倾听群众环境诉求,落实问题解决的措施,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省厅交办的信访案件,各级主管领导要高度重视,包案到底,按期办结。未提前说明原因又未按规定时限上报处理结果的,由于敷衍推诿导致重复、越级投诉的,将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当地环保部门要对重复访情况向省厅作出说明。省厅将完成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建设,开通12369举报电话,各地要确保12369举报热线畅通。积极推进网络投诉,切实做好投诉转办,按照时限办理,及时反馈结果。 (八)组织实施企业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企业环境监督员是工业发达国家普遍采取的管理模式,也是企业环境管理未来发展趋势。按照环保部的总体要求,省厅将选择一批钢铁、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组织环境监督员的培训,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和内部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各地要积极配合,推进企业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 (九)全面完成污染源在线监控各项任务。各地要尽快完成数采仪的更换,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自动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及定期比对监测工作。5月31日前,各市州污染源监控中心必须与省和国家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自动监控历史数据交换稳定率要达到80%以上。6月15日前,组织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自动监控系统和各市州污染源监控中心的验收工作。各地要积极探索在线监测装置的运行管理模式,推动企业在线监测装置的稳定运行,发挥在线监测在减排中的作用。 三、几点要求 (一)严格环境监管,规范执法行为。要针对环境监管盲点、漏点和难点较多,污染治理设施达标率还不高的实际,在“严”和“实”上下功夫。“严”就是要按照俊清副省长的要求:“所有工业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对超标排放的工业企业发现一个关停一个,不管是什么企业都要坚决关掉,绝不含糊。对故意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企业一定要严查严处,该罚的罚,该追究责任的绝不能手软。”“实”就是要紧紧围绕松花江、辽河流域及重要支流违法排污集中整治这个重点,把工作落到位,把措施搞具体,提高企业排放达标率,使流域水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同时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银监、电力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综合整治的合力。突出事前和事中执法监督,把监管的关口前移,变被动的末端执法为主动的全过程监管,实现由重点监控向全方位监控转变。在强调严格环境执法的同时要特别注重规范执法和依法行政,积极宣传贯彻新修订的《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落实《规范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若干意见》。一是要做到公开化,所有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都要公开法律依据、工作流程、处理结果,确保权力公正透明运行。二是做到程序化,统一工作流程、文书格式,优化操作规程。三是做到标准化,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执罚标准和技术规范。四是做到规范化,要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行为,克服和避免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二)落实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各县市环保部门是环境执法的基础,责任重大。实践证明,那里的环境执法严格,监管到位,那里的环境质量就有明显改善,工作成效就突出。各级环保部门领导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观念,真正履行好环境监管的职责。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每个人,实行企业包保制度,明确每名监管人员的职责,真正解决执法监管力度逐级衰减的问题。要强化问责机制,对因监管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把“双追究”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强化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各地要根据环保部及省厅关于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加快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进程,年底辖区内标准化达标率要在80%以上。二是认真落实环境监察工作年度考核工作要求。通过考核推动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标准。会后,省厅将下发全省环境监察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各地要对通报情况进行认真总结,逐项对照,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三是强化业务能力的提高。要针对当前监察队伍参差不齐,整体业务素质还不高的实际,以岗位培训、“大比武”、知识竞赛、进修学习等形式,强化业务培训,以适应岗位需要。按照省政府关于省、市两级要设立环境应急机构,县级以上都要建立环境应急网络的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当前机构改革的有利时机,争取当地政府支持,成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为争取国家对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资金支持创造条件。 (四)落实制度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认清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新形势,以环境监察系统“五大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环境监察廉政制度建设。各级环境执法部门要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五项承诺”及省厅关于《廉洁自律若干规定》、《吉林省环境监察人员行为准则》等廉政制度要求,突出对执法权力的监督。重点解决协商收费、人情收费、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要坚持实行执法反馈卡和监督卡制度,使环境执法在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努力建设一支依法行政、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环境执法队伍,为完成环境保护各项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广大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工作人员长年工作在环保一线,承担着十分繁重的任务,工作很辛苦,压力非常大。各级环保部门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环境监察工作,关心爱护这支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业务培训、干部成长、作风培养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为他们遮风挡雨,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同志们,新的一年全省环境执法及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千方百计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努力推进全省环境执法及应急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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