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培训学员合影
为履行《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公约,贯彻落实《吉林省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办法》,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我省将对东北三省汽车维修企业及汽车报废站点进行统一培训。
2006年,我省被环境保护部确定为东北三省汽车维修企业培训中心,负责对汽车维修企业从业人员在汽车空调制冷剂回收再利用及回收统计工作方面进行培训。2008年计划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时间为5月-8月,培训汽车维修企业81个,共 150人,其中辽宁省20个、黑龙江省21个、吉林省40个。
通过培训,汽车维修站维修人员和报废汽车站点工作人员对汽车空调进行熟练的维修,做到在汽车维修和报废汽车拆解过程中有效的回收再利用CFC-12,顺利实施我国制冷维修行业CFC整体淘汰计划。
(发布人: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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