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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积极推动规划环评工作
2011-12-13 10:55:00 字体显示:

为贯彻落实好吉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贯彻<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意见》和环保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从宏观层面、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省环保厅会同省发改委联合转发了两部委《通知》,并于1130日举办了全省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人员培训会。专门邀请我省规划环评方面的专家就如何编制和审查规划环评对各市州环保局、发改委的分管局长(主任)和科(处)长,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等12个部门负责规划工作的处(室)负责人进行了培训。
   
培训会上,
省发改委副主任常晓春同志就如何落实国家两个部门的通知和省政府的意见提出了我省的具体落实意见。我省规划环评方面的专家梁俊卿同志就如何编制和审查规划环评进行了培训。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林溪同志做了总结讲话。省发改委常晓春副主任和省环保厅王林溪副厅长讲话中表示,省环保厅将会同省发改委加大规划环评力度,明确规划审批机关要严格把关,对上报规划草案中缺少相应规划环评内容的,一律不予审批。对涉及化工石化、水电开发、涉及尾矿库等几个特殊行业的建设项目环评,没有规划环评一律不予审批。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规划环评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部门间协调合作,建立规划环评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查制度,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
   
我省还将狠抓重点领域规划环评,集中力量解决布局性、结构性关键环境问题。一是推动电力、造纸、化工、冶金、水泥、钢铁等重点行业的规划环评。二是着重抓好各级各类开发区的规划环评。三是认真抓好经济发展快、资源环境与城市发展矛盾突出的区域重点城市的规划环评。四是着重抓好流域梯级开发、航道建设等涉及江河湖泊开发利用的规划环评。五是统筹资源能源开发和生态环境安全,着重抓好资源能源开发区域的规划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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