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污普办〔2008〕25号
关于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二次上报数据
汇审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普查办:
为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数据二次上报工作,确保二次上报数据质量,省普查办决定在长春市召开全省污染源普查二次上报数据汇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8年8月21日9:00,对吉林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数据进行汇审。
2008年8月22日9:00,对长春市、四平市、松源市、延边州数据进行汇审。
二、会议地点
吉林省春谊宾馆。
三、参加人员
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负责人,普查技术负责人和数据处理负责人,共计3人。
四、会议内容
对各地二次上报数据进行汇审。
五、其他事项
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联系人:关锋 电话:0431—86137236)
(发布人:
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