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污染源普查
工 作 简 报
(第二十四期)
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受到国家好评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组于2008年6月19日-27日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阶段工作质量进行了核查。国家核查组听取了省长助理赵振起关于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后,随机抽取了吉林舒兰市和通化东昌区两个样本区进行质量核查,核查结束后向省政府反馈了质量核查意见。
国家污染源普查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通过现场核查、统计汇总、分析评价,核查组认为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将其列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工作,纳入到省政府重点督察工作目标责任制,并迅速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的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各地市、县市也相应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省、地市、(区)县三级普查机构完备。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吉林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方法,既好又快地推进了全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普查工作阶段性成果。
核查组认为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实、机构健全、宣传得力、培训有效、工作严谨、富于创新,全省高质量地完成了本阶段普查任务,表格填报符合国家质量控制要求,且各项控制指标远低于国家质量控制线,普查表填报质量令人满意。从抽取的样本区的情况看,各级普查机构创新思路,不等不靠,在宣传方法、工作思路、质量审核等各个方面有很多的特色。一是能够创新思路,通过多种途径全面宣传普查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在“巧”字上勤思考。三是坚持质量优先,在“真”字上下功夫。
同时,核查组还对我省污染源普查进展中闪现的各种“亮点”给予充分肯定。吉林省在污染源普查中以严谨的工作作风,创新性地开展工作,采取各种措施,提高普查表格的填报水平。一是在国家试点的同时,吉林省在通化市组织开展了污染源普查试点工作并召开了试点总结大会,为全省正式普查积累经验。二是在通化二道江区开展生活源普查模拟试验。三是根据本省特点制定相关技术规定。四是通过省普查办网站专栏和答疑解惑QQ群,派专人网上值班,对各地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讲解。
核查工作结束前,核查组对我省污染源普查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进一步督促各地落实普查经费;二是进一步加强数据审核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四是做好下一阶段普查数据的汇总、审核和第二次上报工作。
吉林省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质量核查工作
为确保我省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工作的质量,省普查办组织各市(州)开展了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的质量核查工作。要求各地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审核技术规定》、《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细则》和《吉林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技术规定(试行)》规定的方法和要求,认真对污染源普查上报数据的复录、比对、审核等内容进行核查,并加强质量核查的补充汇总工作。为了使各地能够及时统计和汇总各类污染源相关数据,省普查办整理出在高级查询功能下使用的28个模版,用于普查重要指标的统计和汇总,供各地参考。要求各地数据比对之后必须全部确认,审核出的应改正逻辑错误必须修改,核查中确认数据处理工作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必须进行修正,复录率必须达到100%。
吉林市完成数据审核工作
根据国家及省污染源普查办要求,吉林市开展了数据审核工作。 吉林市普查办在要求辖区各县(市、区)普查办自行审核的同时,组织吉林市普查办的业务骨干对全市数据库进行统一审核,并将两次审核结果进行对比,从而达到三次审核的效果。
吉林市普查办采用电脑编程方式,对全市数据库进行智能化审核,自动挑选出有纰漏的数据,极大地提高了审核工作效率,保障了数据的精确性。
7月8日,吉林市普查办召集各县(市、区)普查办数据报送人员,对县级普查办审核后的数据与吉林市普查办审核后的数据进行了对比,差异之处再进一步校准、修改。目前,数据审核工作已全面结束。
松原市已完成污染源普查数据上报工作
松原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松原市在4月底完成了普查表格的填报,同时进行数据录入和质量核查工作。全市共完成工业源填表1015家,其中详表615家,简表400家;生活源填表3440家,其中住宿业、餐饮业2246家,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826家,医院48家,独立燃烧设施277家,城镇居民生活42家,机动车1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填表7家;农业乡镇种植业基本情况普查表79份,农业农户典型地块调查表4985份,规模化农场种植业普查表13份,规模化农场典型地块普查表155份,畜禽养殖业普查表3877份,水产养殖业798份。截至目前,松原市污染源普查已按照国家和省普查办要求完成数据报送,整体工作进展顺利。
(发布人: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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