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掌握各市(州)、县(市、区)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保证入户调查阶段的工作质量,3月10日至29日,省普查办组成3个督查组,对全省10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60个县(市、区)的污染源普查前期各项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对各地区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和指导。检查结果将作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考核评比的重要依据。
督查组采取听取普查机构的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检查数据录入准备工作情况,审查普查表填报数量和质量以及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各市(州)、县(市、区)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并认真听取各市县的意见和建议。督查组现场逐一指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和下步工作要求。此外,督查组还就普查技术方案、排污系数应用等技术难点问题,对各市(州)、县(市、区)进行了技术指导,帮助各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督查工作结束后,省普查办召开会议听取各组工作汇报,并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下发了《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督办通知》。此次督查工作促进了各地区工作开展,使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保证我省的工作质量,推动全省工作整体向前推进。
(发布人: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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