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各市(州)环保局、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
现将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办〔2011〕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